常聽到人說:「埤塘…不就是個『水池』嗎?」
簡單來說是沒錯,但在歷史文獻上是有定義的,還是整理出來跟大家交代一下好了。
爬梳過幾本書,就《臺灣地區水資源史》中整理得最清楚,以下歷史資料是參考此書內容所寫。清代的地方志中對於當時的水利設施有所形容,結合阿伶跑田野後的看法,以《諸羅縣志》寫的描述最簡明易懂:
『凡築堤瀦水灌田,謂之陂;或決山泉、或導溪流,遠者數十里近亦數里。不用築堤,疏鑿溪泉引以灌田,謂之圳;遠者七、八里,近亦三、四里。地形深奧,原泉四出,任以桔樨,用資灌溉,謂之湖(或謂之潭):此皆旱而不憂其涸者也。又有就地勢之卑下,築堤以積雨水,曰涸死陂;小旱亦資其利,久者涸矣。』
就臺灣農業灌溉來說,有埤就有圳,有圳不一定有埤,有圳利於廣布,但圳的修築及維護的困難度較高。清代時期水利建設的材料多以竹、木、磚、石為主,在颱風豪雨的摧殘下難以長久,但比起荷治時期以竹樁、簣子,填以草土的草土堰,已進步許多。日治時期以後至今,有更先進的材料與工法,更為堅固不在話下。
以現代來看,埤塘又是什麼?跟傳統定義是否不同?從事埤塘生態保育多年的真理大學莊孟憲老師團隊,於2015年間進行臺南市埤塘的數量盤點,在盤點之前,必須先將「埤塘」定義出來。幾經討論,以「內陸大於0.3公頃的靜水域」來進行衛星影像之判定,並現地進行確認。
因此,埤塘對於地下水的涵養有相當大的貢獻!這些散布在嘉南平原上星光點點的「內陸的淡水靜水域」,擔負著農業灌溉的用途之外,也提供了許多水生蔬菜、畜產養殖等生產基地,更是許多野生動物賴以生存的棲息環境,近年來也發展出休閒觀光等多樣功能。
那「埤塘人文調查」又要怎麼定義埤塘?用什麼標準選擇要調查的埤塘呢?
由於這個調查是為了收集人與埤塘之間互動的故事,以及紀錄有自來水以前的常民用水歷史,因此在設定埤塘的「樣區」與「樣本」時,除了符合現代「大於0.3公頃的內陸淡水靜水域」的基本定義外,並且是「已存在超過百年」的埤塘。
這樣粗淺的分類當然不能解釋所有的埤塘,但在探討埤塘、聚落與人的互動關係時,較為簡潔易懂,因此在水故事部落格會使用這樣的分類。
最後,如果以上的說明覺得複雜難記,一言以蔽之,今日普遍認知,埤塘就是個「面積不算小、經常性有水的內陸淡水靜水域」,不論是人工修築還是自然形成皆可屬之,如此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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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1:
臺南的埤塘就莊孟憲老師團隊的定義,數量上較桃園為多,但在面積與規模上,桃園的埤塘普遍較大。不同區域埤塘數量與規模的比較不是此文的重點,筆者想突顯是「埤塘一直以來也擔負著蓄水的重要功能」,在缺水的南臺灣更應該被重視,應該多加保留。
參考資料:
吳建民,《臺灣地區水資源史》第三篇,南投,臺灣省文獻會,2000年。